1. 留学生毕业以后想在上海落户,首先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且具有上海户籍或留学经历。

长宁留学生落户要什么条件才能办-长宁留学生落户要什么条件

2、 2.在国内具有工作单位,或在国内创办了企业。如果是在校的研究生、博士生等,可以申请入驻上海留学生人材公寓,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3、 需要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护照、工作合同、身份证等。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2022年如下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留学生落户上海住房补贴2022年

在上海虹口区,宝山区,长宁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区租房均可申请6个月租房补贴0.7w-3w/月,具体申请方式可以关注各区公众号或人才服务中心。

1、虹口区领取补贴要求

(1)中国籍公民;

(2)金融学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与二程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

(4)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博士后证书未满2年;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申请、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2、虹口区领取金额∶

硕士,共10500,前3个月2000元/月,后3个月1500元/月。博士,共15000,前3个月3000元/月,后3个月2000元/月。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之后至申请日的时期和租金补贴期累计以不超过2年为限。

外地人在上海生孩子 能上上海户口么

没有上海户口,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孩子就能上公立学校,但是仅限于幼儿园到初中,

有了《居住证》之后,可以由工作单位申请积分,积分达标120分的,孩子可以上高中,并参加上海的高考。

申请上海户口,要居住证积分达标满7年之后,可以申请。

在上海买房子,不需要上海户口,但是目前需要至少2年的上海社保或者个税缴纳记录。另外,在上海买了房子也不能随便落户的,还是需要居住证积分满足条件。

没有上海户口的孩子在上海幼升小

1、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比如,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其中,非沪籍适龄儿童就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以2016年为例)

2、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6年,区县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没有上海户口的孩子在上海小升初

1、公办学校

没有上海户籍的,要看有没有上海的学籍,另外还要看你居住地所在区的招生政策。

长宁区对于没有上海户籍的报考本区初中的学生规定

① 学生在长宁区小学毕业的,需要在长宁区继续就读,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继续借读申请,经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入学条件者,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区招生考试中心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② 非本市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于6月30日前到区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申请时父母须携带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证明、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以及随迁子女的有效期内的《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件中的信息一致)。经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入学条件并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同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招生考试中心保存。

比如黄浦区规定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县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要求各不相同,没有户籍的,看有没有学籍,都没有的看有没有满足120分的上海居住证

如闵行上宝的要求

具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的小学毕业生。

如徐汇世外中学要求

具有本区常住正式户口,或在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如闵行上师初级要求

在本市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父母一方具有上海户籍或监护人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且至2016年6月30日前仍在有效期内(以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通知书副联为准)。

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至2016年6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③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外地户籍的孩子要想上上海公办初中,需要了解你所在区的具体政策要求。外地户籍的孩子想要上上海民办初中,需要了解这个学校的招生规定。

没有上海户口的孩子,在上海中考

1、入学普通高中,户籍和居住证是必要条件

市教委公布的《上海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5〕87号,完整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列出了4大类14个子类符合要求的报考条件。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提供户籍证明即可报考;

上海市户籍考生的报考要求中,有几个关键指标需要家长关注

1、应届考生及往届考生都须未满18周岁;

2、父母一方为上海市户籍报考的,除需要提供父母和考生的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外,须注意考生《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以2016年报考条件为例,考生须提供2015年8月31日前办出的《上海市居住证》。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报考的,务必注意有效期,以2016年报考条件为例,居住证须至2016年5月13日仍有效。

参考资料

上海居住证-百度百科

父母不是上海户口时无法给生育的婴儿在上海落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也就是说,因为孩子与父母共同居住一处,所以其户口必须跟随父母其中一方。

扩展资料

办理上海户口,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可以走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人才引进随迁方式落户上海;

2、留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的子女;

3、居住证积分转上海户口,申请随迁的子女;

4、博士后落户上海,走随迁人员配额;

5、外地官员调到上海工作,子女随迁;

6、收养的子女可以申请落户上海,能不能批准,还得看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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